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(Attention-Deficit/Hyperactivity Disorder, ADHD)是一種常見的神經發展障礙。根據 DSM-5 與 ICD-11 的共通診斷準:
- 症狀必須 持續至ronpsc
- 少 6 個月,並且超出同齡兒童的正常範圍。
- 症狀必須在 12 歲前出現。
- 症狀必須在 兩個或以上的生活環境(如家庭、學校、工作)中出現。
- 症狀必須造成 顯著的功能障礙。
- 症狀數量要求:
- 兒童:至少 6 項症狀(專注力不足或過度活躍/衝動)。
- 成人:至少 5 項症狀。
DSM-5 將 ADHD 分為三種類型:
1. 以專注力不足為主(Predominantly Inattentive Presentation)
- 至少 6 項(成人為 5 項)專注力不足症狀,持續 ≥6 個月。
2. 以過度活躍/衝動為主(Predominantly Hyperactive/Impulsive Presentation)
- 至少 6 項(成人為 5 項)過度活躍或衝動症狀,持續 ≥6 個月。
3. 混合型(Combined Presentation)
ADHD 的主要症狀分類
一、專注力不足(Inattention)
- 難以專注於細節,容易犯粗心錯誤。
- 在學習或工作中難以持續注意力。
- 看似不聽指令,即使直接與其說話。
- 難以完成任務或組織活動,常常拖延。
- 避免或抗拒需要長時間專注的工作(如閱讀、寫作)。
- 容易遺失物品(如文具、手機、文件)。
- 容易受外界刺激分心。
- 在日常活動中健忘(如忘記交功課、忘記約會)。
二、過度活躍(Hyperactivity)
過度活躍的症狀在兒童期最為明顯,但在成人期可能轉化為「內心焦躁」或「無法放鬆」。常見表現包括:
- 坐立不安:手腳不停動作,難以保持安靜。
- 在不適合的場合跑動或攀爬:兒童常見,成人則可能表現為不斷走動。
- 難以安靜地參與活動:例如無法靜坐聽課或參加需要安靜的聚會。
- 過度說話:持續講話,難以控制語言輸出。
- 內心焦躁(成人常見):即使外表看似平靜,內心仍感到不安或需要不斷活動。
三、衝動行為(Impulsivity)
衝動行為往往導致人際衝突與生活困難。常見表現包括:
- 難以等待輪到自己:如在遊戲或排隊時表現出不耐煩。
- 打斷或插話:在對話中頻繁打斷他人,缺乏耐性。
- 未考慮後果的行動:例如突然做決定、衝動消費或冒險行為。
- 情緒衝動:容易因小事爆發情緒,難以控制反應。
- 危險行為:如高速駕駛、冒險投資,反映自我控制不足。
功能影響(Functional Impairment)
- 兒童期:學業表現下降、師生衝突、同儕關係困難。
- 青少年期:增加校園適應困難、自尊心受損、行為問題。
- 成年期:影響工作效率、人際關係、生活管理與財務控制。
臨床研究指出,若未及時治療,ADHD 症狀可持續至成年,並影響多方面生活功能。